2021年民营医院发展呈现趋势(2021年民营医院的发展前景)

1、大型社会办医数量增加,与公立医院合作更加紧密

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文件22条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扶持政策中就包含“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这一条。

长期以来,土地和床位限制,一直都是阻碍民营医院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今国家限制放开,可以说是给足了社会办医扩大规模,甚至是集团化、连锁化发展的机会。这必将吸引着更多投资人倾力创办更多高质、高效的大型民营医院。

而近期,不少省市地区落地的医院规划文件也明确,要放宽对民营医院建设的空间规划。

例如《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就表示:到2025年,省、市级新增床位中为社会办三级医院预留不低于1.2万张的发展空间。社会办三级医院的数量、结构与空间布局不受限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化全市三级医院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则确定:推进重庆市三级医院质量内涵建设,要基本实现全市每个区县至少有一所三级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创办三级医院不受数量限制,强化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康复、护理等三级专科医院。

2、健康旅游被肯定,鼓励社会办医拓宽业务

2020年8月上海市卫健委公布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20家社会办医机构入选:10家为试点机构,10家为种子培育机构。

有媒体评价:这轮旅游试点机构开放,标志着这些社会办医机构进一步得到政府、民众认可,并逐步开放至国际窗口展示,成为城市的一张医疗名片,显示了社会办医机构的办医质量和影响力。

2021年,1月27日,四川省卫健委也公开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推动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文件表示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健康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特别提到:要开发高端医疗旅游产品,布局发展高端医疗、精准医疗、消费医疗,积极打造医疗旅游全产业链,重点开发疑难疾病诊疗、辅助生殖健康、中医保健理疗、整形美容等服务。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社会医疗服务,完善国际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打造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实体型现代化国际健康服务园区,支持国际医疗消费中心建设。

换句话说,近未来,健康旅游将有可能成为社会办医拓宽业务、赢得口碑的重要赛道。

3、“小而美”的专科诊所继续“吃香”

2019年5月,国家《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的发布,让诊所创办迎来了空前利好。这项政策不仅确定试点地区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的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同时还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

2020年,这些政策逐步在地方上落地,不仅中医诊所也开始实施备案制,太原市、深圳等一些城市也出台了政策,明确诊所申请备案,应当场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天准许营业。

随着人们就医观念的改变,以及家庭医生、分级诊疗行动的开展,小型诊所,尤其连锁的品牌诊所和专科医院,这些“家门口”、“小而美”的医疗机构更有机会赢得百姓的认可,从而发展的更好。

在这种趋势下,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很可能会被彻底打破。一方面改善中国百姓的就医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公立医院放下身段,进行回归医疗本质的改革。

4、更多医生执业选择民营医院

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我国已有至少22万名医生参与多点执业。其中,到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大约占40%。已有至少8万多点执业医师走向了民营医院!

不仅如此,国家在公立医院现代医院建设规划中,多次强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坚持同岗同酬同待遇。”

这也就会促使更多医护不再紧扒着“编制”的饭碗不放,而有意愿、更积极地选择多点执业,或是直接迈向市场,涌入民营医院。

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表示:最快到2021年年底,国家将实现为各地制发电子证照统一赋号,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提供支撑等目标。

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医疗证照电子化,特别是医生护士的资格证电子化以后,医生、护士的人才流动,将不再通过线下证件传递的方式来规划办理,医疗机构办理多点执业的办事效率也将大幅度地改善;另一方面,医生、护士个人,也不用带着材料到处奔波,一些医疗机构扣证、“不放人”、限制多点执业的行为也将得以解决。这也将有利于医疗人才的自由流动。

5、社会办医加入医联体成为“硬指标”

2020年11月,浙江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明确:医联体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并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特色和学科优势,合理确定其服务功能定位、业务发展方向,逐步引导医联体内特需服务主要由其提供,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功能互补、业务协同、共同发展的整体效应。而医联体内部应共享医疗资源时,牵头医院也应设置或由社会力量举办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中心。

据了解,2019年8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曾下发《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该项《意见》是全国首份将民营医院纳入医共体的地方性落实文件,它的出台几乎是标志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这件大事的真正落地。

该《意见》对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大致提出了以下5类要求:

① 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② 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集团化特色化发展;③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融入分级诊疗体系;④ 医保支付DRGs同步覆盖社会办医;⑤ 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和服务量占比作为医共体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