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抱走邻居4岁女童后性侵的刘某国被判处死刑。哈尔滨市中院审理查明,刘某国将4岁女童抱走后,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女童,致其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12月1日,女童父亲称,孩子目前仍在ICU病房治疗。

哈尔滨男子性侵邻居4岁幼女获死刑

今天突然看到微博这个热点话题后,内心不惊的一颤,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童年,本应该是人一生中最无忧无虑,最纯真的阶段。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复杂的事情,只要开开心心玩耍就好了,就像是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但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天使,莎士比亚在他的书里曾写道“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而我们身边就藏着很多魔鬼,把黑手伸向了这群不喑世事的孩子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时间追随到到2020年8月29日的晚上,罪犯刘某国将四岁女童周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挟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周某某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1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4岁女童被邻居性侵案在市中院宣判:刘某国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女童,致其全身多处重伤。刘某国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想,当多数国人看到这条消息时候的心情,应该都是沉重的,因为这些年以来发生的种种事情,让我们知道,有很多孩子正在被虐待,正在被性侵。

好在结局男子被宣布了死刑

可是,对这个年仅4岁的女孩子的一生,将会怎样去度过?

谈到性侵儿童这个问题,我觉得,错误的“性教育”比起“缺失教育”更为可怕。

中国式的性教育方式:以不发生性行为为目的

回忆小编孩童时代,家长或者老师,但凡牵扯到“性”这个话题时候,会相当的隐晦,不乏含有模糊不清,东拉西扯的言论,但到话题的最终处却很是掷地有声: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对你的身体影响非常大,不要去做这些事情!你现在首要的目的是学习!

性教育的产生的目的到底是为了告诫孩子“不能做爱”,还是教育孩子“什么是最安全有效的性爱常识”?当前,我们需要重点防控的到底是孩子是否过早的发生性行为,还是发生行为后的意外怀孕和性疾病?

美国性教育学者Dr. Rayne曾说过:“性教育会教给我们知识和技巧,这样我们就能了解自己的身体,基于安全和同意的前提,懂得如何和别人交流自己的欲望,也尊重他人的欲望,而这些性观念会伴随我们一生。”